架空乘人裝置機械系統(tǒng)安裝 橫梁安裝 驅動裝置安裝 尾輪、導軌、張緊裝置的安裝 鋼絲繩安裝 托繩輪和壓繩輪安裝 吊椅間距控制裝置的安裝
6.1 設備在安裝前,應對設備地基(見地基圖)和巷道的土建工程進行驗收,只有當土建工程滿足設計圖紙要求時,才能進行設備安裝工程。
6.2 橫梁安裝
6.2.1 橫梁安裝之前要放好巷道中線和腰線,以作為安裝的基準線。
6.2.2 按圖紙要求預埋托輪橫梁(見圖14)、驅動裝置橫梁(見圖15)、尾輪和導軌橫梁及重錘橫梁。
圖 14
6.2.3 機頭機尾橫梁標高尺寸偏差不大于±10mm。
6.2.4 托輪橫梁標高尺寸偏差不大于±15mm。
6.2.5 全部橫梁水平度為千分之三。
6.3 驅動裝置安裝(圖15)
6.3.1 電動機、聯(lián)軸器、減速器安裝的主軸同軸度偏差不大于0.5mm。
6.3.2 彈性聯(lián)軸器間的同軸度允差≤0.1mm,聯(lián)軸器兩端面應將梅花型彈性件壓緊,若為彈性柱銷型,聯(lián)軸器兩端面間隙視其制動輪直徑情況一般規(guī)定為2~6mm。
6.3.3 制動閘瓦與閘輪的間隙 ≤2.5mm,制動狀態(tài)最小接觸面積應≥60%。
6.3.4 驅動輪的縱橫向中心線對設計中心的偏差,不得大于2mm。繩槽中心線必須與出入側的牽引索的中心線吻合,偏移量不得大于鋼絲繩直徑的1/20,偏斜不得大于1/1000。驅動輪的水平度和垂直度不得大于0.3/1000。
6.3.5 變坡點與驅動輪出繩處的有效距離不小于6m。
6.3.6 在設計轉速下對減速器進行正反向的空載運轉各半小時,在運轉中不允許有沖擊、異常振動和噪聲、緊固件松動、滲漏油等現(xiàn)象,然后按規(guī)定的25%、50%、75%、100%的額定載荷分四級加載,每級載荷持續(xù)時間為運轉到油溫平衡2h為止,最高油溫不超過750C。
6.3.7 本產品減速器一般采用浸油潤滑,油面高度以油面指示為準,當蝸桿喉部滑動速度大于10m/s時采用噴油潤滑。
6.3.8 推薦的潤滑油牌號見下表,不允許采用極壓齒輪油和本表未推薦且未征得本公司認可的其它潤滑油(具體詳情請見減速器產品使用說明書)。
6.3.9 新減速器第一次使用時,經運轉7-14天后必須換新油,以后每6-8個月?lián)Q油一次。
6.3.10 制動器中的推動器選用油液按下表選用。
6.4 尾輪、導軌、張緊裝置的安裝
6.4.1 尾輪安裝的要求與6.3.4條款相同。
6.4.2 兩側導軌安裝的中心線直線度不大于1/1000,兩中心線的平行度不大于0.5/1000, 兩中心線的高度差為±3mm。
6.4.3 重錘安裝應按設計值安裝重量,其重錘塊應交錯排列組裝,防止松動,當上下調節(jié)重 錘高度時,應防止重錘從吊架上滑出傷人。
6.5 托繩輪和壓繩輪安裝
6.5.1 安裝后在同側的托繩輪和壓繩輪,其繩槽全線中心線應在同一線上,其偏差不應大于±2mm。
6.5.2 安裝后在同側的托繩輪和壓繩輪,其全線的輪槽頂面高差不應大于2mm。
6.6 鋼絲繩安裝
6.6.1 鋼絲繩的插接長度為鋼絲繩直徑的1000倍,插接后的接頭處直徑增粗量不超過10%。
6.6.2 鋼絲繩安裝后應空轉72小時,以消除鋼絲繩的內應力,使其扭力基本平衡后,才能使用可摘掛抱索器和吊椅。
6.7 吊椅間距控制裝置的安裝
6.7.1 在機頭和機尾上車點前設置圍欄,圍欄根據現(xiàn)場條件由礦方自制,在入口處安裝吊
椅間距控制裝置如下圖,當猴車運轉后,推動器會根據電控箱PLC設定的時間啟動和停止,例如:設計速度為1m/s,吊椅間距為10米,則設置PLC的控制時間10秒,推動器將在啟動推起擋桿后延時2秒自動停止將擋桿放下,10秒后再啟動,如此循環(huán)來控制吊椅間距。
6.7.2抱索器鎖緊在鋼絲繩上后,不允許產生任何;6.7.3鋼絲繩在運行了一段時間后,直徑會減小,;6.7.4裝置在運行了一段時間后,驅動輪、尾輪及;6.8調試;6.8.1人工試車;在斷電狀態(tài)下,打開電力液壓制動器,對驅動系統(tǒng)試車;6.8.2空載試運行;6.8.2.1在確認電動機、制動器、減速機、驅動;6.8.2.2先以慢速點動運行幾周后,正式啟動運;
抱索器鎖緊在鋼絲繩上后,不允許產生任何情況下的滑動,抱索器的抗滑力不得小于重車總載荷(980N)在最大坡度時下滑力的2倍。
6.7.3 鋼絲繩在運行了一段時間后,直徑會減小,長度會伸長。因此,應及時調整張緊裝置,調整重錘高度,使其時刻保持懸掛狀態(tài)。(一般在試車運行8小時調整一次,此后一周后應重新檢查和調整)。
6.7.4 裝置在運行了一段時間后,驅動輪、尾輪及托繩輪的襯墊磨損到一定程度,必須及時更換,否則,抱索器及吊椅在經過時產生跳動和擺動甚至掉繩。